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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03两个人需联手(3/4)

因为担心他的身体,坚持一定要陪他一起去。余建强非常感慨,自己已是快五十岁的人了,前半生一心投入工作,从来没有带着老伴去首都看看。现在,因为要去上访,却要他陪着一起受罪,心里真是愧疚啊!

余建强拿出家里最后的一点钱,和老伴一起上路了。到了北京,他再一次找到了新闻界的老同学阳知高。阳知高依然很热心,:“老同学,你不要焦急,我帮你找个人。然后,他带着余建强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找人商量事情。

后来,有个朋友提出建议,:“这样吧,我们给你开个记者招待会,我们把北京的新闻单位都给请来,起码每家新闻单位来个代表。然后,你把你的冤屈再一,大家共同努力,帮你呼吁呼吁。

又有一个朋友提出建议,:“光呼吁还是不行,新闻单位毕竟是新闻单位,我看这事还得打官司,去法院告状。”

余建强比较赞同后面的建议,可问题是怎么去告啊?

那个朋友:“你可以去法院的行政厅,你你认为被撤职部队,被开除党籍更不对,这是可以打官司的。”

余建强苦笑道:“这样的难度太大了,我看还是先请新闻界的朋友想想法子。”

那位朋友:“那可以,我们先给你租个会议室。茶叶钱呢,你出。会议室的租借费用你就甭管了,我们负责。咱们把大伙召集起来喝杯茶,你也没什么礼物没什么纪念品,再你是背着官司去告状,大伙也不会忍心要你什么纪念品的。”

不过,余建强还是不想开这个记者招待会。他担心这样做,对党的形象不好。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那多不好。朋友们都感叹:“你可真够忠的,都到这份上了,你还考虑影响。那好,我们帮你转转的情况。”完,他们纷纷从余建强手中接过申诉信。

记者招待会没有开成,余建强还是照朋友们提出建议,仅就被撤职一点,向法院行政厅提出投诉。这次,他决定真的打官司了,哪怕家破人亡也在所不惜。

法院的同志很热情地接待了他,问他有什么具体申诉。

坐在法院办事人员办公桌的前面,余建强不无愤慨地从头至尾把事情了一遍。人家听完,表示很同情。可人家又:“余建强同志,不是我们不接受你的案子,人民法院的大门是对任何人打开的。问题是,你的这个案子不同于一般,它不属于法院所接受的案子范畴之内。因为,法院的案子不包括党委机关处理的纪律案件,这还是归党内处理,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之内。我们的工作是面对社会,比如罚款、拘留之列的,你对不对?”

余建强失望地:“那我这件事该怎么办呢?我句不该的话,党内的事,法院能管什么呢?”

法院的工作人员摊开双手,:“你的话有道理,可是我们真没办法,你只能先回去等待。请你相信,你的材料我们会负责转给纪检部门的。”

忙了差不多两天,又是一个回老家继续等待!回老家等待?他们依然是采用踢球战术,把他从五楼踢到四楼,从四楼踢到七楼,从七楼踢到五楼,从纪检机关踢到组织部,从组织部踢到办公厅。就这么,把他踢来踢去,最后事情依然是不了了之。

余建强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战术,再也不上他们的当了。这次,他和老伴抱定了决心:死缠烂打。因为,有个人答应帮他们。在北京纠缠了三天后,印道红终于来了电话,:“老余,这几天的活动还是有成效的,你的事高层已经知道了。最近有家报纸发了条消息,不知你看到了没有?”

余建强忙:“什么消息?”

印道红:“报纸上讲,有位大领导去南方视察,在庙里遇到一个和尚,是个大学生。他很诧异,问他年纪轻轻的又是大学生为什么出家了。和尚他看不惯当地那些**现象,受不了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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