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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元旦三(2/2)

锋还算识趣,撂下一句他的嗓子本就不适,唱一首已是勉强的话后把话筒还给了早就等在边上的秦晓琴。

理科小王子乐呵呵地接过话筒,欣然接受了秦晓琴对他这位前辈学长的邀请,清唱了一首“我的祖国”——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姑娘好像花儿一样……

虽然他一直杵在开始的地方,也没有太多的肢体语言,至于他唱的好不好,我想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一刻我宁愿相信歌者才是真实的他,哪来的什么精神问题?只是这个时代并不需要他这样的歌者罢了!换句话说纯粹这东西已经过时了!

一曲终了,韦昌适时拦下了理科小王子。

“大家说唱的好不好?”

“好!”

一个好字够简单,却声震屋瓦。这时我刻意朝马锋的位置瞟了一眼,他早已低下了素来高昂着的头,低到我根本看不到他的嘴脸。

“再来一首要不要?”

“要!”

但我们的当事人却不领情,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是的他依然傻笑着,仿佛这笑已经被他的脸部肌肉记忆了。

没有人想到他会拒绝,就像没人想到他会落榜一样,至于原因我只能提供两种选择——偶然或必然。友情提示一下:也许正确答案在选错的人那里。

我又开始同情他的疯了。

交出话筒后,理科小王子先是走到讲桌跟前,然后再折回来停在坐在第一排的我面前用粉笔在书桌上写下“我叫凤栖梧”五个字,接着直起身来等在一旁,且已不在傻笑。

对于他的字,我只能说,虽然他不想,但却切实给了字如其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并没有去分辩他停笑是因为面部肌肉累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是赶忙从抽屉里找出语文书来翻开封面,把我用无框自刻印章印出来的名字指给他。

他看后向我要了一支笔,尽可能快的在我信手涂鸦的小诗“花谢花又燃,燕归燕复还。莫道待明日,光阴不等闲。”旁飞快地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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