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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 大印不如破碗(2/3)

狗日的县官不给开仓放粮,他为啥不开仓放粮?还不是因为没人管着他,上头对下头太宽松。这要是有专门的人盯着这帮当官的,不办事砍你的头,贪赃枉法砍你的头,这当官的还敢占着茅坑不拉屎,活活逼死咱百姓!” 以前对答时,王化龙不太肯说话,这会却是话多,且明显语气激愤。 陆四当然不能如王化龙这般激进,过去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对官员够狠了吧,可架不住人亡政息。历朝历代国初之始对吏治都是抓的极严,然后最多三十年吏治就不断宽松,除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形成了彻底的体系外,也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脱不了关系。 好比朱元璋时贪污十两就砍头,那会的十两能买一百石大米,是笔可观的财富。可几十上百年后,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使得市场活跃,银子购买力下降,十两只能买一千斤大米,为了一千斤大米就把一个官员给砍了,肯定显得律法苛严,近乎酷法了。 于是乎,先开一点小口子,这个小口子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不断再开口子,最后就成了末期王朝弊政。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行政效率低下,如王化龙所言其家乡知县明知灾民即将饿死,却死不开仓放粮。 原因有可能是上面没批来放粮的公文,也有可能是这个知县同士绅勾结准备大赚一笔,还有可能是批粮的公文实际上面早就批了,但因为整个行政体系效率的极端低下,一级一级层层批示,层层转达,却不知那灾民一天都等不了。 归根结底四个字——吃拿卡要。 这四个字看上去都不是大事,然而四个字加在一块,遇到大事却是要出人命的。 朝廷从中央到基层,官员们惯性思维出不了事,结果却出了事,出天大的事,后悔都来不及。 “大顺对贪赃枉法是绝不容忍的,中央现正在拟定律法,整顿吏治也是我大顺的头等大事。” 陆四对王化龙所言予以正面肯定,虽然他不准备推行太过激的政策。 王化龙却摇头道:“整顿吏治千百年来都一样,但臣以为整来顿去也没什么用,只要律法明文官员贪污枉法必祸及血亲,这吏治不须整顿也会大好。” “你的意思是?”陆四微微皱眉。 “一人贪污,杀子灭妻!” 说出这八个字时,王化龙压根不理会周遭脸色都有些异样,甚至难看的官员。 “当官的为啥贪银子?还不是要给自个,给老婆孩子捞好处。律法要是定了他敢贪污,就把他老婆孩子都宰了,他贪再多的银子留给谁用?”王化龙愤愤不平,略微弯曲的驼背亦在微微颤动,看来是是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 “布使此言未免过激了,官员贪污自当问罪,可妻子又未贪污,岂可一并治罪。” 贾汉复听不下去了,他过去做明朝副将时没少捞银子,当了行营参军、大顺的兵政府侍郎后也没少收银子,这要按王化龙的说法岂不自个要被杀头,还连带着断子绝孙? 监国那里,向来是重才不重德。 谁能替大顺办事,谁能给监国解决问题,才是合格的大顺臣子,而不是光说要杀人而不能干实事。 “妻子或许没有贪污,但却享了那贪污得来的银子好处!俺虽大字不识一个,但俺就知道一个道理,谁得了好处谁就该担责。” 王化龙在西营就以正直闻名,如今虽是降臣,但说到他最痛恨的事情,那却真是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怕。 “歪理,” 贾汉复刚想驳斥王化龙是不是在西营呆傻了,才建议株连子女这等荒谬之事,却见监国若有所思。 一人贪污,祸及妻子。 谁得利,谁担责。 两句话联系在一起,让陆四有点茅塞顿开。 是啊,你贪官的老婆孩子因为你贪官大食其利,大得好处,东窗事发之后将你们一并问罪,有什么问题? 符合逻辑。 不过,全部杀头肯定不现实。 陆四寻思是不是回京之后亲自过问一下律法修订,如官员贪污这块要明律祸及子孙,贪污重的老婆孩子一块宰了,轻些的则给予刑罚,取消子孙两代或三代的科举权,便如从前顺军所到对于拒不投降的汉奸必株其亲族,连根拔起一般。 为人父者,有几个不爱子女? 不想子女因为自己的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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