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我们代表了谁?(3/4)
忙了。>
“于老师,您有没有兴趣担任法律起草小组的组长?我倒不是拉拢您,千万别误会。之前咱们定下旗帜那时,我就觉得您满腹经纶了,根本不是一个数学老师那么简单。”>
于德利玩味的看着赵新,微笑道:“拉拢又怎么了?每个人都有点野心,我也一样。赵总,我说这话你别介意。”>
赵新连忙道:“不会不会。”>
于德利继续道:“不过你最让我意外的,是居然能说出法的精神那样的话,真是让我刮目相看。我原以为你就是想当一个军阀,推翻满清的军阀。”>
赵新也露出微笑,说道:“然后呢?”>
于德利盯着赵新的眼睛道:“然后你就成了另一个袁世凯。”他皱了皱眉又继续道:“或许这么说不准确,起码你手头的武力可比袁世凯厉害多了。”>
赵新收起了笑容,看着于德利道:“于老师,要是有一天我真成了那样,你们会怎么办?”>
于德利一耸肩道:“既然没意思了,那我们就回去好了。养养花、遛遛狗。”>
赵新点点头,伸出右手,目视于德利道:“我争取不做一个独夫。”>
于德利哈哈一笑道:“那我就拭目以待。”随即也伸出手和赵新握在了一起。>
果然,第二天上午的讨论会结束后,于德利在赵新的力荐下,被任命为北海镇法律法规起草小组的组长,主持法律条文的起草制订工作。>
于德利走马上任后,先是从学校十三岁以上的大孩子里抽调了十个人作为助手。这十个孩子在北海镇的学校学习了两年后,字已经能写的端端正正,平时布置的作文也能做到言之有物。于德利觉得这样的就足够了,这些孩子主要是负责记录、抄写、宣讲的工作。>
至于起草小组的副组长,则是另一位教授语文的周老师。此人大名周卫国,年近五十,之前也是“有偿补课”的杰出代表。不过方化当初是为了给老婆治病的医药费,周老师则是嫌工资不够花。>
自从来了十八世纪后,周卫国一直处于“黄花鱼”似的溜边状态,平时并不显眼。可自从进入了起草小组,周卫国顿时爆发了万丈豪情,开始滔滔不绝的发表意见,很多建议让赵新等人刮目相看。>
比如,周卫国提出北海镇需要颁布的第一条法规,应该涉及财产权的保障。之所以要这么做,是要让所有流民都知道,只要你遵守北海镇的法律,那么你的人权和财权就会得到保障;而不是像在满清治下,破家的知县,灭门的府尹,差役可以随时上门勒索。>
于是五天后,北海镇第一个正规的法律条例出台了。跟以前一样,这份条例首先是以的形式张贴在北海镇和富尔丹城各处的宣传栏里,并派出学校的学生为流民进行朗读。>
“北海镇保障人权财权条例,公元1786年9月26日公布......本条例以保障北海镇治下所有人民之人权财权,不受非法之侵害为目的......保障一切人民的私有财产权及依法之使用及收益自由权......除治安警部门依法执行其职务外,任何部门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处罚。利益如受损害时,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人员非法行为之权......”>
朱大贵站在人群中靠前的位置,听着一个半大小子给自己这些人解读布告上的内容。这些从大清来的农民们早就养成了官府说啥是啥的顺从习惯,都老老实实的听着那个叫徐福南的小孩子念完,一个个都是面面相觑。>
“小徐先生,俺想问问,这人民是不是就是老爷们常说的百姓?”朱大贵作为居民组长,经常会跟,所以胆子也比其他人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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