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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伏法(2/6)

睛。下车时,张副厅长交代,对于破案中有功人员,要及时申报奖励,对失职者要严肃处分。

2月18日上午,指挥部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果副市长到会讲了话,他指出,这想案件全国罕见,公安机关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里破案,赢得了全市人民的赞誉。今后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重视,还要把这起案子作为教材,专门办研讨班研讨。听得出来,市领导对公安局怀有感激之情,在这段时间里,公安工作关系了鹤岗市的前途。无疑,今后市里在财政等方面也会给予公安机构以更多的支持。何文轩局长、五局刘骁辉副处长、省厅闫自忠副处长、矿务局李仲勤副书记、市局李洪杰副局长、吕志锟副局长等在会上发言,从各个方面总结了破获“128”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得到的启示。 在会后形成的给省厅的正式报告中,破案经验被归纳为5条:

(一)党政领导重视,公安机关领导靠前指挥;

(二)群众发动工作充分深入人心;

(三)正确选择侦查途径,决策果断,行动迅速;

(四)坚定信心,正确运用审讯策略。

(五)广大民警不怕困难,不怕牺牲,艰苦奋战。

每个亲身经历了破案过程的人,都能切实体验到5条里包含各种内容。他们经历的是一场综合的、立体的战争。

报告中以“孙海波犯罪团伙给我们的几点启示”为题总结了值得汲取的教训。在开首中,这段内容表述说: 孙海波犯罪团伙的出现标志着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升级。其手段之狡猾,设计之周密都是前所未有的。这起案子的侦破,体现了公安民警的大智大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认真反思也有深刻的教训,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这些“启示”被概括为5条:(一)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当前刑事犯罪的恶性程度;

(二)要进一步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水平;

(三)要下力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四)要采取严厉措施,加强枪支管理;

(五)要大大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每一条下都列举了若干事实。

无疑,孙海波团伙给公安方面的触动是不小的。 值得一提的是,2月18日,在征得了吕志锟和王春林同意的情况下,南山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刘仲义曾与团伙首领孙海波有过一次长达3小时的私下接触。这次谈话的内容由刘仲义灌制了录音带,但没有文字记录。实际上,这次谈话对于了解犯罪分子的内心想法是非常有价值的。可惜录音带后来放在地下室里受潮了了,谈话的经过只能根据刘仲义的回忆整理出来。 这位年轻的刑警队长始终希望真正了解对手,了解他们的内心的真实想法,而不是仅仅了解犯罪经过。这就是私下接触与正规审讯在目的上不同。正如法律不注重犯罪动机而注重犯罪后果,罪犯在正式审讯中也没有必要详尽谈出隐蔽在作案经过背后的种种复杂的细微的思想感情。就是说,他们的有些想法可能被他们带上刑场而成为永久的秘密。这并不影响惩治犯罪和准确量刑。

刘仲义却认为,要成为一个好警察,就要研究犯罪主体,研究作为人的罪犯。罪犯也是人,除气质性犯罪分子外,其它罪犯的犯罪都能寻到一定的心理和社会原因,某种程度上,他们犯罪思想根源是特殊的社会存在的反映,不了解这些根源,警察便只能被动地应付各种犯罪事实。孙海波、闫文宇交待了全部作案经过后,审讯工作告一段落。在移交看守所之前,两人暂时看押在南山分局。刘仲义交代部下,不允许虐待犯人,满足他们合理的要求。他走进房间,孙海波抬头看了他一眼,认出这个精悍的警察就是把自己按在被窝里,甩出手铐的刑警队长,在审讯中他们也有过几次交锋。他领教过刘仲义过人的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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