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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品强少,白衣剑仙赋狂歌,新涅破小说网
白衣剑仙赋狂歌(1/3)
青山镇三面环山,隶属凉州,凉州则位于龙象王朝的中心地带,只是因为地势险要,交通闭塞,天险众多,便谈不上经济昌盛,可比起那三百里外的青鸟郡,就不知道要好上多少了。 觉得不好了,就与更不好的比一比,这也是少年许狂歌的人生态度。 大约七八岁的时候,青山镇来了一群土匪,为首的扎着一个长辫子,络腮胡,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腰间配有一柄宽刃大刀,在刺目的阳光下,反射着明晃晃的凶光。 许狂歌的母亲是青山镇出了名的美人儿,在许狂歌的记忆力,母亲一年四季都喜欢穿着一件青色长裙,裙角褶皱,长发如墨,长袖如雪,那张清秀的脸庞始终带着微笑,不管见了谁,都是如此。 有人说,许狂歌的母亲这辈子最糊涂的事情就是嫁给了那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否则想要女凭夫贵,一步登天,定然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当那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为了守住自己妻子的贞洁,凭这一把柴刀砍死两个马贼,又被马贼擒住五马分尸后,这样的言辞,许狂歌就再也没听到过了。 像那在龙象王朝广为流传的歌谣般:那汉子拎起了手中的刀,不图个保家卫国,不图个江湖留名,只图守住小家,守住妻儿,这便是他的天下。 这首歌,许狂歌从小哼唱到如今,已有十年。 父母双亡后,小镇上便多了一个挎着一把木剑,扬言名满江湖,屠尽天下马贼的野孩子,疯疯癫癫,像一条灰头土脸的狗娃。 还在镇上有人可怜他,念着是个可怜的孩子,上午王家拿两个包子,下午李家捧半碗苦粥,倒也活了下来,后来又被镇上活了六十多岁的老更夫收留,认了半个孙子。 镇上别的孩子不懂事,戏弄他是个乞丐,土狗,许狂歌不气不恼。 乞丐如何?土狗如何?几句嘲笑,几块砖头,砸不死,骂不哭。 他时常捧着那把在腰间挂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木剑,靠在半山腰上的一棵老松树下念叨着:我这一生,一不求腰缠万贯良田万亩,二不求金榜题目名扬朝野——因为活着,比什么都好,有了些蛮力,凑足十八两银子从镇里刘铁匠那买一把货真价实的长剑,到时候就可以走出这青山镇。 或许那个时候,那马儿也不高了,宽背刀,也没记忆里那么锋利了。 自从有了这个干爷爷,老更夫用尽毕生积蓄买下的两头老黄牛,也就落到了许狂歌的手上。 每日平旦时分起床,洗漱更衣后前往私塾听一会课,像许狂歌这种上不起私塾,前来蹭课的孩子挺多,私塾里唯一那个老先生,也熟视无睹,当做看不见,许狂歌对他颇为感激。 随后,到了食时,就得回到家里,牵着两头老黄牛上山。 老黄牛吃草,他便在一边耍木剑,没有什么招式,就是砍来砍去,直到筋疲力尽,气喘如牛,才肯作罢。 老更夫常取笑他,就是放牛的命,却做着寻天问道的梦,谁不想成为那御剑千里的剑神,可那是许狂歌能做到的吗? 许狂歌只是笑着,也不反驳。 他心里清楚,自己要的不是御剑千里。 只是想要杀人而已。 直至黄昏,天边红彩形成一道直线,如锐利的剑,割开的昼与夜。 许狂歌重新将木剑挂在腰间,赶着牛走在下山的路上,时不时拍打着裸露在外的皮肤,驱赶着周围的蚊虫。 驱赶着两头老黄牛,从山道走到青石板路上,一双黑色布鞋鞋面上能看见大脚趾,上面沾着点点泥巴。 身后,蓦地响起一个声音。 “许小子!” 许狂歌转过身,半眯着眼睛,看着冲着他走来的那女裙女孩儿。 大约十六七,身材高挑,皮肤白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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